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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4-18号科研实验楼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

2020-06-19 09:26:38 来源:抗震支架网
核心摘要:招标公告: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4-18号科研实验楼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4-18号科研实验楼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14-18号科研实验楼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闽侯县上街镇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2391304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4. 交货期及服务要求:接到甲方的要货通知后,应在历天内把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实时跟随甲方进度做到同步施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且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2.5.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有投标人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具备生产或经营投标货物许可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一个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4生产能力要求: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7 日至2020 年 6 月 23 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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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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