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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

2020-06-30 10:19:50 来源:抗震支架网
核心摘要:招标公告: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
招标公告: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

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招标文件

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

(自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滁州市实验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

招标文件目录

A、投标须知前附表……………………………………………………………3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总则………………………………………………… ……………………5

2、招标文件……………………………………………………………………6

3、投标文件的编制……………………………………………………………8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0

5、开标、评标、定标……………………………………… ……………11

6、合同授予……………………………………………………………… …12

第二章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14

第三章合同条款

1、通用条款…………………………………………………………………16

2、专用条款…………………………………………………………………16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8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19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0

3、诚信投标承诺书…………………………………………………………21

4、投标函………………………………………………………………… 22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23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

工程地点

滁州市

建设单位

滁州市实验中学

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招标项目规模

总造价约49万元

招标项目范围

所有机电管线抗震支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管、消防风管、生活给水、人防给水、强弱电线槽、母线槽、事故排风管、燃气管等机电管线的抗震支吊架施工,含图纸方案深化、设备材料供货、安装、送检检测、通过政府各专项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本项目总包单位已经完成所有的清洗保洁工作,本次工作内容含重新清洗保洁和施工造成的墙地面损坏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6 月28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0年7 月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地点: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二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铜矿转盘内,深秀园小区附近】。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

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估算约49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

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交易文件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交易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投标保证金:0.5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密封至信封中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及保证金金额)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未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6月28日17 时后,在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www.czsyzx.net)发布。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请于2020年7月1日 17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jczb3030254@163.com邮箱。招标人将在 2020年7月2日 17 时后,在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铜矿转盘内

联系人:吕祥

电 话:立即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号楼6层

联系人:胡力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立即拨打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

建设规模: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估算约49万元。

2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4

工期要求

不高于15个日历天。工期每推迟一天,按1000 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无奖励。公示期满开始计算工期。

4

5

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6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15

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须慎重考虑踏勘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现场存在的现状不清楚等理由增加工程造价。

7

25.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8

2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5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密封至信封中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及保证金金额)开标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未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

35.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4万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户行:中标后另行通知

账号:中标后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5日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的或未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10

27.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7月3日15时00分。

地点: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二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铜矿转盘内,深秀园小区附近】。

11

29.1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2

32.2.1

中标价

经投标人确认的,由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即为中标价。

13

其他

清单、控制价、发包价

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请在滁州市实验中学校园网(www.czsyzx.net)下载。

14

重要说明:

1、投标单位投标前,需自行实地考察现场及施工条件。总包单位可能会收取临时设施占用费和使用费,以及重新清洗保洁等费用,该部分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周边道路的卫生和安全不受影响,如遇到投诉或环保部门下达的通知单,将处以中标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在付款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所有机电管线抗震支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管、消防风管、生活给水、人防给水、强弱电线槽、母线槽、事故排风管、燃气管等机电管线的抗震支吊架施工,含图纸方案深化、设备材料供货、送检检测、通过政府各专项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本项目总包单位已经完成所有的清洗保洁工作,本次工作内容含重新清洗保洁和施工造成的墙地面损坏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15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为3000元,专家评审费用另计,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

工程地址:滁州市

招标单位:滁州市实验中学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估算约49万元。本项目包含所有机电管线抗震支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管、消防风管、生活给水、人防给水、强弱电线槽、母线槽、事故排风管、燃气管等机电管线的抗震支吊架施工,含图纸方案深化、设备材料供货、送检检测、通过政府各专项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

1.3本工程总概算造价约49万元。

1.4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已具备;②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③场内外道路: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 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4. 工期要求

4.1要求工期:不高于15个日历天。工期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无奖励。公示期满开始计算工期。

5. 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2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

7. 资金来源

7.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本工程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

10. 计价方式

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1. 评标办法

11.1本工程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www.czsyzx.net)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对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详尽仔细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须慎重考虑踏勘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现场存在的现状不清楚等理由增加工程造价。

15.2投标预备会

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16. 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出。

17.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编制。

18.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8.4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9.1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关资料。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发包价的编制依据

发包价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其他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3规范及定额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4、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5、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1)《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2)《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3)《安徽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4)《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5)《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6)省、市截止2020年6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9.4材料价格: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发布的不含税价格和市场询价编制。本工程工程中砼均采用商品砼,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

19.5暂列金额与暂估价

本工程暂列金额与暂估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0.控制价的作用和说明

20.1 本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确定发包价的依据之一。本工程发包价为: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1-K)+(暂列金额)×1.09×K(其中K=10%)。本工程发包价为:490892.4*90%+42000*1.09*10%=446381.16元,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控制价的所有内容和发包价随本招标文件同时在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www.czsyzx.net)中予以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21.2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2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1.2.2诚信投标承诺书;

21.2.3投标函。

21.3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1.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1.3.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1.3.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工程量清单报价

22.1商务标不需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但在投标函中需对招标人的发包价进行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2.2材料价格

22.2.1 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如给暂估价按给定的暂估价计算,不给暂估价的参照《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2020年第5期【不含税价格】)和招标发布的工程控制价中相应的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计算,该部分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2.2实行暂估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在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和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22.2.3 暂估价材料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2.2.4 本工程中市场询价的材料,现场施工时必须经过业主认可方能用在本工程中。

22.3 本工程施工机械费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

22.4 人工费调整

22.4.1 人工费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调整基数以控制价中相应的数量和单价为准。

23.投标有效期

23.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4. 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24.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4.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4.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4.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4.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资格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5.3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2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6.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其组成内容的顺序装订在一起;资格证明材料按其组成内容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6.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内。资格证明材料正本、副本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

26.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6.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

26.3.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胡力

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7.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7.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参与开标的相关部门:招标单位等。

29.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9.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建造师注册证书;

⑥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对于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29.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②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预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

⑤经确认无误后,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⑥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0. 评标

30.1评标办法

30.1.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1. 否决投标情况

31.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eq \o\ac(○,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eq \o\ac(○,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eq \o\ac(○,3)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eq \o\ac(○,4)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eq \o\ac(○,5)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q \o\ac(○,6)6工期或质量或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eq \o\ac(○,7)7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2. 定标

32.1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

32.1.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方法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

32.2 中标价

32.2.1经投标人确认的,由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即为中标价。

六、合同的授予

33. 合同授予标准

33.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4.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5. 履约保证金:详见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为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提高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为本工程施工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评标定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投标人如有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

5.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6.本工程评标定标程序:

6.1组建评标小组;

6.2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到投标截止时间后,如只有一名投标人,则评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如只有两名投标人,则评审合格后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名;如有三名及以上投标人时,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名。投标人申请的编号,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顺序依次自行选取确定。评标小组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评审不合格,继续抽取补齐3名预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名评审不合格,则第二名递补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6.3经评审后,如合格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名,则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名,则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名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

6.4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6.5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日;

6.6确定中标人。中标公示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标人纪检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7、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编制技术标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但在商务标投标函中需对招标人的发包价进行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到投标截止时间后,如只有一名投标人,则评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如只有两名投标人,则评审合格后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名;如有三名及以上投标人时,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名。投标人申请的编号,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顺序依次自行选取确定。评标小组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符合性评审,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评审不合格,继续抽取补齐3名预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名评审不合格,则第二名递补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9、经评审后,如合格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名,则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名,则按照抽取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名确定2名预中标候选人。

10、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公示2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公示结束后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10.中标价的确定:经投标人确认的,由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即为中标价。

11.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交易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余下的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

12.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三 附则

13.本评标定标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合同条款

一、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二、专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补充条款如下:

1、要求工期:不高于15个日历天。

2、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详见前附表

5、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预付款:不预付工程款。

5.2工程款支付:无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中标单位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5.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6.合同价款及调整

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6.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6.3 结算价=中标价±工程量变更造价×(中标价/控制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审定造价×(中标价/控制价)±主要材料(半成品)暂估价调整-暂列金额(未使用部分)-合同履约期间的违约金。(式中,中标价和控制价均不含暂列金额与暂估价)

6.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

6.4.1 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2.2、22.3、22.4条规定。

6.4.2工程量变更造价:

6.4.2.1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和非中标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

6.4.2.2因业主原因引起的设计调整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量变化,直接引用控制价电子版计价文件调整工程总造价。

6.4.2.3新增项目价格,按照控制价使用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施工同期材料信息价计算,考虑投标让利幅度后结算。

6.4.2.4工程量变化引起可调价格材料数量变化的,仍按控制价材料表中的价格计算,价差调整费用并入“材料价格调整”中计算。

6.4.3暂估价调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签证价格计算。

6.4.4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6.4.5措施项目变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6.4.5.1 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价不予调整。

7、其他相关要求

7.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周边道路的卫生和安全不受影响,如遇到投诉或环保部门下达的通知单,将处以中标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在付款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2未能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及进度施工的,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施工单位施工资格,按合同价另行安排施工单位。

7.3施工车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使用的运输车辆须满足公安、市容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等的规定并按要求依法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运输许可证,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各种行政罚款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业主单位不具有协调等责任义务。如由此造成影响施工工期及业主声誉受损,业主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1000元/次。施工方应确保施工车辆及人员安全,若施工过程中因人员、施工机械、车辆及场地出现的任何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由施工方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7.4施工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因施工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他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7.5本项目施工期间正值高温季节,施工方需在确保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否则,由此造成他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7.6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遵照《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的,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也不得留有能致人损害的明显和隐蔽缺陷,否则因此造成他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8、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2、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随招标文件一同在滁州市实验中学网站(www.czsyzx.net)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资信证明材料 / 商务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2】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十二、我公司承诺:近三年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若发生相关质疑或投诉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信用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函

致:滁州市实验中学

1、根据你方招标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我方愿以招标人发布的本工程发包价为投标总报价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完成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项目公示结束后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抗震支架施工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吕祥

电 话: 

(单位盖章)

2020年6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力

联系电话:18755017959

(单位盖章)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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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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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溧水区湖韵怡居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抗震支架-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