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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

2020-08-17 11:54:46 来源:抗震支架网
核心摘要:招标公告: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YZ-GCZB-20202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73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宁波市鄞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朝晖路以西、江东北路以北、丰昌路以东、惠泽路以南。

项目规模:抗震支架共计1745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56.8988万元。

招标范围: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抗震支架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个。

交货期:与总包工期相衔接,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目标:配合总包单位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投标产品的制造,经销等相关内容,并具备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供货安装等相关后续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代理将通过微信群和不见面开标系统消息栏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

5.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经办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565555-9830

传真:0574-0574-871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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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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