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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水管道的主要规定汇总!

2021-06-18 10:35:26 来源:抗震支架网
核心摘要:关于消防水管道的主要规定汇总!

关于消防水管道的主要规定汇总!

一、高位消防水箱消防管道

1.进水管
(1)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但不应小于DN32,宜设液位阀或浮球阀。
(2)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2.出水管
(1)出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2)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在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利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但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
3.溢流管
(1)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
(2)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2.5倍。
二、室外消防给水管道
1.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2.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有条件的应不小于DN150。
3.埋地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20MPa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MPa小于1.6MPa时,宜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厚钢管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MPa时,宜采用无缝钢管。
三、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1.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20L/s时,且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超过10个时,可布置成枝状,但下列情况必须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1)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时。
2)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3)向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4)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2.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自动水灭火系统管道设计流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但任何消防管道的给水流速不应大于7m/s。
四、给水管网的检查
1.管道支吊架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采用Q235普通碳素钢型材制作。
2.管道支吊架上的孔洞应采用电钻加工,不得用氧乙炔割孔。
五、管道连接方式
1.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他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5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挠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
2.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2m
六、架空管道的连接
1.消防给水管道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2.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
3.架空管道外应涂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两处。
七、管道支吊架的安装
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置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DN40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一个防晃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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