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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大改后,招投标、执业、劳务改革将轮番登场

2022-04-08 09:23:59 来源:抗震支架网
核心摘要:资质大改后,招投标、执业、劳务改革将轮番登场
资质大改后,招投标、执业、劳务改革将轮番登场

本轮的建筑业改革力度之大,是空前的!

单看资质改革:现有593项资质类别和等级直接压减到245项,缩减幅度超过50%。其中:

  • 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

  • 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

  • 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

  • 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可能才是刚刚开始。

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除了资质改革,接下来还有6大改革亟待登场!

建筑业七大改革

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目标,接下来有七大改革。

1
招标投标改革
  • 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强化招标人首要责任。

  • 优化评标方法,将投标人信用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作为评标重要指标,优先选择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投标方案。

  • 积极推行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 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

  • 及时纠正通过设立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做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
资质改革

1)修订出台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

2)下放企业资质审批权限,推行承诺制、电子证照,简化各类证明事项,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不批准其资质申请。

4)加强资质审批后动态监管,将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问题多发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


3
个人执业制度改革
  • 推进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等制度改革,推行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照。

  • 严格执行执业签字制度,探索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 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注册人员执业行为扣分制,扣分达到一定数量后限制执业并接受继续教育。

4
工程组织模式改革

1)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推进全过程BIM技术应用,促进技术与管理、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

2)加快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交付标准、工作流程、合同体系和管理体系,发展涵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

3)在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5
劳务用工制度改革
  • 鼓励建筑企业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 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进一步做专做精。

  • 推行装配式建筑灌浆工、构件装配工、钢结构吊装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6
工程担保制度改革

1)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提升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

2)加快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探索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

3)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4)大力推行电子保函,加大保函信息公开力度。

7
工程造价制度改革
  • 改进工程计量、计价规则,优化计价依据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机制。

  • 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数据库。

  • 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除了推进7大改革,行业监管模式将迎来“数字化监管”时代!

行业“天网”已就位

近年来,主管部门的监管思路一直是“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

2021年6月,“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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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用户可通过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查询。

2021年9月,住建部发布通知:

  •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

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意味着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特别是自动对比、预警功能,会是个“大杀器”。同时社保、职称全国平台正式上线,以后查挂证就没有漏网之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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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建造师,新“八大员”也实行电子证书、全国联网。

未来2年将借助平台打通、智能大数据,对人员、社保的监管会越来越严!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正式接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服务、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记录三项服务,单位、个人都可查!


个人查询方式

01: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页搜索“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或扫描下方葵花码进入服务,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在可供查询的职称信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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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个人用户注册或登录后,进入职称查询服务,页面将自动显示注册所用身份证号码对应的职称评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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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如申报职称评审时使用了其他证件类型,可通过选择“其他证件类型查询”进行二次查询。

03:个人用户可使用“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记录”功能,查看用人单位查询本人职称信息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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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户查询方式

对单位用户开放“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2项功能。

单位用户请前往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登录”方式,进行查询。


单位用户查询他人职称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

01:用人单位查询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被查询人信息安全。

02:用人单位仅在选人用人等确需核验他人职称信息时方可查询,查询他人职称信息的过程将被职称查询平台留痕记录。

03:严禁用人单位恶意查询、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职称评审信息,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职称评审信息查不到怎么办?

01:根据公布的《关于试运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有关情况的说明》,用户可以查看到首批可供查询的职称评审信息范围。

02:下一步,将根据各职称评审机构归集信息情况,动态更新职称评审信息,分批次扩大查询范围。


对职称查询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01:职称评审采取属地化管理,查询平台的职称评审信息由各职称评审机构统计上报。

02: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如对查询结果有疑问,可联系相应职称评审机构。

03:各地职称评审的咨询电话可从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说明中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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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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