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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车辆段项目 抗震支架及电热风幕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019-10-29 13:45:56 来源:抗震支架网
核心摘要:招标公告: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车辆段项目 抗震支架及电热风幕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招标公告: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车辆段项目  抗震支架及电热风幕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流水号:(谈)2019102500043
谈判编号:ZTSDJS-TP-2019-28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车辆段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决定对工程建设所需的抗震支架及电热风幕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特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向、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桑林子车辆段位于浑南新区(东陵区)后营城子村,线网内大架修基地,承担十号线配属车辆大架修任务。车辆段设计规模大架修近期3列位、远期6列位,定临修近远期3列位,周月检近远期4列位,停车列检近期30列位、远期40列位。主要生产房屋及房屋面积如下:检修组合库33628.3m2,运用库42424.28m2,办公综合楼29949.3m2,调机及工程车库1672.56 m2,物资总库5282.8m2,信号设备检修基地1836m2。其余生产房屋:材料棚1182.65m2、污水处理站330m2、牵混所1007.4m2及门卫房(2处共计90.13m2),车辆段总建筑面积117529.47m2。

二、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物资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邀请书附表。

三、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竞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近一年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

3.2.2专业条件
3.2.2.1抗震支架
(1)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3)竞标人须具备提供抗震支架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家须提供质量体系系列认证及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具有近三年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竞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贰份)。且检验报告结果为合格,加盖竞标人公章。
(4)竞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房屋建筑、市政、地铁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3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3.2.2.2电热风幕
(1)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元及以上。
(3)竞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没有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竞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贰份)。且检验报告结果为合格,加盖竞标人公章。
(4)竞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房屋建筑、市政、地铁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3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邀请书之日起至10月2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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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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